《閑置土地認定書》送達公告三
《閑置土地認定書》送達公告三
陽江市展鴻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分別于2012年1月3日及2012年2月12日受讓位于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園新寨路北邊相連的2宗國有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分別為:陽府國用〔2012〕第44〔高〕—1005號、陽府國用〔2012〕第44〔高〕—1012號,宗地面積分別為71874.86平方米、69971.14平方米),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動工開發建設,未動工開發時間已達一年以上,經我局立案調查,現認定上述土地為閑置土地,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土地閑置處置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53號)第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閑置土地認定書》(陽國土資高閑認字〔2014〕2號、3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天,即視為送達。我局將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53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特此公告。
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
2014年4月29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