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機關在辦理登記注冊業務時是否需要收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實繳出資證明文件?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股款繳足后,應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對于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機關應收取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對其出具的驗資證明;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不收取驗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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