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1年精準扶貧資金區級財政補助的通知【陽高財農〔2021〕25號】
關于下達2021年精準扶貧資金區級財政補助的通知【陽高財農〔2021〕25號】
現將2021年精準扶貧工作區級財政補助資金30.3萬元下達到高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我區精準扶貧工作,請按精準扶貧的有關規定使用。
二、本次下達的資金,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暫不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按照市財政局《轉發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陽財農〔2005〕86號)規定,實行財政報賬制管理。
三、請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如有違反,將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四、此項資金在預算體制性補助下級支出中安排,請列入2021年度“農林水支出——扶貧——其他扶貧支出(2130599)”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經濟科目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
2021年2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