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元頭村委會排灌渠與泵站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福岡大樓三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828 ,0662-3826166
傳 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元頭村委會排灌渠與泵站建設工程
|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村事務局
|
九姜大河元頭渡口東側北
|
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
|
項目位于九姜大河元頭渡口東側北緯21.7586°,東經111.8472°,從九姜大河元頭渡口起到元頭高干渠止全長400米,本次建設引渠50米,管道330米,修復舊渠道100米,建設泵站1個。
項目總投資3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萬元
|
(一)施工期,施工工人就近租住附近村莊,現場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租住區的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處理,施工過程中開挖產生的泥漿水、機械設備運轉的冷卻水和洗滌水以及施工機械運轉中產生的油污水施工場地應修建簡易臨時隔油池和沉砂池,經隔油池除油和沉砂池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降塵或綠化澆灌。嚴禁直接排放到沿線的河涌。
(二)施工期挖土、推土及砂石、卸裝和汽車運輸引起道路揚塵及施工場地面二次揚塵。在容易起塵的堆放現場進行遮蓋防塵;運輸過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時清掃,減少運行過程中的揚塵,施工現場應經常灑水、及時清掃路面,以減輕施工場地和運輸路線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揚塵等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時段二級標準。
(三)施工期應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行車路線,并采取有效的消聲降噪措施,盡量避免夜間施工,以免擾民。施工期間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相關標準要求。
(四)開挖的土石方在及時回填、棄土及時進行合理處置。施工人員產生一定量生活垃圾,統一由環衛部門清理清運。
|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