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 第二次信息公示
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本工程位于陽江市境內海陵灣東岸,海陵島西北側海域,陽江港高新區港口工業園區規劃的22號油氣泊位處。
本工程新建1座停靠175,000 m3 LNG船的接卸碼頭(水工結構按停靠217,000 m3 LNG船設計建設),碼頭長360m,近期停靠175,000 m3 LNG船,最小兼顧10000 m3 LNG船。配套建設工作船碼頭1座。碼頭設計吞吐量近期210萬t/a(含轉運量10萬t/a),遠期達到600萬t/a。
項目總投資98007萬元,總施工期約27個月,勞動定員29人。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施工期環境影響
① 港池疏浚、炸礁作業、水工作業、吹填溢流產生懸浮泥沙會造成水體混濁水質下降,對浮游生物和底棲生物產生影響;② 陸域形成對陸域生態環境的影響;③ 施工粉塵對大氣環境的影響;④ 施工機械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⑤ 施工廢水和施工工人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對環境的影響。
(2)運行期的環境影響
① 到港船舶尾氣、輸氣管線安全閥排放、管道檢修等排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② 船舶產生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碼頭生產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可能對水環境的影響;③ 到港船舶及作業機械所產生的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④ 生活垃圾和船舶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⑤ 運輸船只可能發生碰撞導致燃油泄漏,對水環境造成污染。
(3)環境風險
① 在施工期,工程區附近水域往來的施工船只將會增加,船舶發生碰撞事故的可能性有所增加;② 在營運期,該水域的船流密度略有增加,船舶發生碰撞引發溢油的可能性有所增大;③ 本工程貨種為LNG,發生LNG泄漏時,可能造成人員損傷和財產損失,并對大氣環境和水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① 保持挖泥設備的良好運行和密閉性;② 控制施工隊伍生產、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的排放;③ 爆破選用延時爆破工藝、乳化炸藥,并嚴格按要求控制起爆藥量;④ 施工作業需按規程操作,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監督、監理和監測;⑤ 禁止捕殺保護魚類或保護的野生生物;⑥ 建議進行生態損失補償,生態補償形式采用放流;⑦吹填區內設置多圍埝,嚴格控制溢流口泥漿入海的濃度。
(2)營運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① 生活污水和機修生產含油污水分別送庫區生活污水一體化裝置和含油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作為庫區綠化用水;船舶污水由經海事局認可的接收船接收處理;② 船上輸氣管線安全閥排放、管道檢修、泄漏等事故排氣,經收集送統一排氣筒排放;③ 選擇新型低噪設備,設備定期維護保養;④ 按有關規定配備固廢物分選臨時貯存船舶廢棄物的接收設施;不得向碼頭前沿水體和航道水體丟棄各種垃圾;機修產生的廢機油、紗布等屬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
(3)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
① 在碼頭附近海域配備必要的導助航等安全保障設施;② 服從和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③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避免不利作業條件;④ 建立相關應急反應部門的應急通訊聯絡機制,制定溢油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并配置圍油欄、收油機、油拖網等溢油應急設備。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工程為陽江LNG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工程建設符合《陽江港總體規劃(報批稿)》(2018年)和《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2年)。工程在建設和投入營運后,將采取有效的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努力減少由于本工程建設和營運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控制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對環境影響可以有效控制。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本項目《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眾查閱《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① 到“廣東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政務公開——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欄目查閱《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② 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人咨詢或索取《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2)建設單位:廣東陽江海陵灣液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單位地址: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金山路農墾商務大廈8樓
聯系人:鐘先生,聯系方式:18588905666,郵箱:zhongzhenlin@gdyd.com
(3)環評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環評單位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64號大院
聯系人:周先生,聯系方式:020-89022245,郵箱:33099793@qq.com
(4)查閱期限: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范圍:本項目附近可能受影響的民眾、各機關、團體、個人。
1、對本項目建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給出自己的看法;
2、對減小本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3、公眾如有上面1、2點的看法、意見和建議,請署名提交書面內容,并留聯系電話與通訊地址,以便建設單位與評價單位向您反饋意見。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有興趣的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反映個人或單位意見,同時請留下聯絡方式,以便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進行進一步的溝通和意見反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附件:陽江LNG調峰儲氣庫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廣東陽江海陵灣液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6月28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