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關于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福岡大樓三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828 ,0662-3826166
傳 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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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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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 |
陽江高新區平岡鎮人民政府 |
陽江市高新區站港公路南側距平南加油站約500米處現狀草尾洋河西岸處。 |
廣州國寰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為新建項目,擬選址位于陽江市高新區站港公路南側距平南加油站約500米處現狀草尾洋河西岸處。規劃最終處理規模為4萬m3/d,其中一期工程的處理規模為0.5萬m3/d(生活污水為0.4萬m3/d、工業污水為0.1萬m3/d),廠外污水收集管道總長為0.1km。污水處理廠用地總面積24759平方米(約37畝),其中一期用地面積6968平方米(約10.45畝)。本項目的污水收集范圍主要包括平岡鎮和平岡片西區共計約12.13km2范圍,包括平岡鎮及平岡片西區的平東工業園體育路以南片區。擬采用一體化改良型A/A/O微曝氧化溝工藝污水處理工藝。處理達標后的尾水排入草尾洋河。 一期工程估算工程投資為人民幣2572.42萬元,其中:污水處理廠工程投資人民幣1974.35萬元,進廠污水管道工程投資人民幣23.51萬元,前期等其他費用574.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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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需征收土地,建設單位必須做好失地農民的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農民的安置工作和征地補償金問題,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二)施工期現場應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物料封閉運輸,邊界設置圍墻和主體工程封閉,施工揚塵等廢氣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標準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在保質保量施工的前提下,應盡量縮短臨時占地的時間,施工完畢,立即回復植被或復墾;對施工人員要加強保護自然資源教育,嚴格在項目用地紅線內施工,保護旁邊環境與生物不受破壞與影響。 (四)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合理制定施工計劃;在進行土方工程的同時,對排水工程,爭取同步進行,避免雨期地表徑流直接沖刷裸地表面而引起水土流失。施工過程的工程棄方不能隨意棄置于河流中或岸邊,應棄于指定的棄土場。 (五)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或帶隔聲、消聲機械設備,高噪聲作業區應遠離聲環境敏感點,盡量安排在晝間非正常作息時間內進行,夜間禁止使用一切高噪聲設備,以免擾民,建筑施工期間噪聲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各施工階段噪聲限值。 (六)營運期加強規劃布局、加強綠化,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吸聲、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減輕設備噪聲排放;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七)營運期污水處理廠在污水處理的同時,會產生一定的臭氣,臭氣污染源為格柵、曝氣沉砂池及污泥區等,應設計在廠區下風向,各處理設施池體需加蓋,并做好密封設計,廠內布置集中排風脫臭系統,經脫臭設備處理后再高空排放;運送污泥的車輛在駛離廠區前要做消毒處理。項目的廠界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廠界廢氣排放最高濃度二級標準;惡臭氣體收集后經生物處理后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排放標準限值。應以項目廠界四周為界,設立100米的惡臭污染物衛生防護距離 (八)營運期由于污水處理廠一般只處理可生化降解的污染物,只接納含可生化降解污染的污水和廢水,故含重金屬、鹵代烷烴及酸堿廢水需經區域內工廠各自處理達標,以保證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達到設計標準。排入平岡鎮污水處理廠的廢水接管標準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中較嚴者。 項目采用一體化改良型A/A/O微曝氧化溝處理工藝,保證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達到設計標準;項目應考慮污水廠前處理設置調節池,或水量平衡池,以適應水量變化的影響;用液氯對尾水進行消毒處理。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78—2002)中的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地方標準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中一級標準中的嚴者標準。排污口作規范化處理,安裝在線檢測儀器,與市環境保護局聯網。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達到相應的設計出水水質,對排放水體不會造成污染。 (九)項目應選擇先進的污水處理工藝,盡量使污泥在處理過程中消化,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泥產生量;建設污泥處理裝置和污泥間,做到防淋防滲;污泥要及時收運,要建立污泥管理制度和管理檔案,由專職人員負責;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資質處理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建議對污水處理廠污泥屬性的進行鑒別,對于浸出毒性符合危險廢棄物規定的污泥,應按危險廢棄物進行處置。 (十)項目應將環境監理工作納入工程建設管理要求,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管,確保環保措施要求執行到位。項目建成后,嚴格按照竣工驗收的內容對工程項目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營運期,項目應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監督和管理制度,保證各種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對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源強及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進行監測。 (十一)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事故,如污水管網系統由于管道堵塞、破裂和接頭處的破損,造成大量污水外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水處理廠由于停電、設備損壞、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停車檢修等造成大量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草尾洋河,造成事故污染;活性污泥變質,發生污泥膨脹或污泥解體等異常情況,使污泥流失,處理效果降低;由于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致使污水管道、處理構筑物損壞,污水溢流于廠區及附近地區和水域,造成嚴重的局部污染;惡臭氣體吸收裝置運行不正常等。項目應按嚴格按照報告書中要求,建立并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模擬演練,堅決杜絕事故的發生。(十二)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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