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奇敖咸圍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 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關于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奇敖咸圍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 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奇敖咸圍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區(平海公司對面)中德大樓二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213 ,傳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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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奇敖咸圍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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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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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平岡鎮東二村委會奇敖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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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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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陽江高新區平岡鎮奇敖咸圍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位于高新區平岡鎮奇敖咸圍排洪渠上,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拆除原有不適用的廢舊排洪閘,新建一座15米長的鋼筋混凝土箱涵。新建排洪涵涵身寬1.1m、兩側各設10米長,5m寬的寬引道,底部鋪設砂石墊層100mm,砼墊層100mm,排洪涵采用松木閘門(寬×高×厚:1.3× 1.8×0.05m)。項目總投資17.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萬元,占總投資的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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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項目施工廢水主要來自機械沖洗水、渠道圍堰及渠底開挖時產生的泥漿水、驟雨下的地表徑流及泥漿水等,其主要污染物為石油類和泥沙。 施工廢水屬間斷排放,施工中應加強管理,施工廢水經隔油池和沉砂池多級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中盡量減少建筑施工機械設備與水體的直接接觸,對廢棄的用油應妥善處置,加強施工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避免施工機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另外,還應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導流溝,將暴雨徑流引至雨水管網或施工段下游排放,避免雨水攜帶施工廢水污染附近水體。施工期產生的廢水只要以渠道圍堰及渠底開挖時產生的泥漿水為主,只要落實好建設隔油池、沉淀池將施工廢水沉淀回用等環保措施,可以有效隔絕施工廢水外流污染到周邊農田及養殖場。 2、施工期廢氣主要是前期開挖的溝渠、回填以及場地平整中產生的揚塵;運輸車輛引起的道路揚塵及汽車尾氣;建筑材料的裝卸、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大量粉塵和揚塵;施工機械燃油排放廢氣等,通過采取灑水降塵、料堆加蓋遮蓋物和大風天氣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粉塵影響。項目在清淤過程會產生一定的淤泥臭味,根據類比分析,在清淤過程中周邊會有較明顯的臭味,30m之外達到2級強度,有輕微臭味,低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對無組織排放源的限值,80m之外基本無氣味。據現場調查,居民點距離本項目都大于500m,因此,清淤過程淤泥臭味對周邊居民點無影響。 3、本項目施工人員主要居住在附近居民房內,不單獨設置施工生活場地。 4、施工期主要是挖掘機、破碎機、混凝土攪拌機等。建議施工部門注意合理協調,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晝間噪聲限值要求。 5、本項目施工人員租住在附近的居民房,因此施工場內不會有生活垃圾產生,本項目施工期產生固廢主要為開挖棄方及舊排洪涵拆除時的建筑垃圾。本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約25m3、棄方約41m3(含渠底清淤淤泥約6m3)。渠底清淤淤泥量較少,連同棄方一同運送至政府部門指定地點合理堆放,不向外環境排放,對周邊環境不會產生影響 6、本工程為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項目在營運期正常狀態時無大氣、廢水產生,主要的環境影響來自于排洪涵維護產生的垃圾,噪聲產生是暫時的,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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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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