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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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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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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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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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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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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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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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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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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540線平岡至陽江港段改建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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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市地方公路管理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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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縣道X593線的道路的升級改建為省道S540(平岡至陽江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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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擬將原縣道X593線的道路的升級改建為省道S540(平岡至陽江港段),起點地理坐標為:N 21°45'20",E 111°52'25";項目終點地理位置坐標為:N 21°42'37.92",E 111°49'0.82"。線路完全沿舊路建設,項目道路全長8.411km,路基寬度為24.5m,采用一級公路標準進行改建,雙向四車道,設計行車速度為80km/h,橋涵設計的汽車荷載等級為-Ⅰ級。總用地面積約259879.66m2,項目用地類型主要為水田、草地、魚蝦塘、屋地、溝河、原公路,不占用基本農田。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77.95萬m3,路基排水防護工程28900m3,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103360 m2,軟土路基處理工程5.30km;路線改建過程中將加寬小橋2座、涵洞37道(新建涵洞18道,加長涵洞19道),設置平面交叉43處。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新征土地159866.675 m2,拆遷建筑物3110 m2。建設內容可分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照明工程和管線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約3.17億元,環保投資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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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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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環高建審〔2017〕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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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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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市環保局或陽江高新區管委會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