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港口生活配套區首期商務寫字樓、公寓、酒店、 商業街、首末站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關于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港口生活配套區首期商務寫字樓、公寓、酒店、 商業街、首末站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港口生活配套區首期商務寫字樓、公寓、酒店、商業街、公交首末站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區(平海公司對面)中德大樓二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213,傳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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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港口生活配套區首期商務寫字樓、公寓、酒店、商業街、公交首末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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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陽江市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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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江市站港公路高新區辦公樓二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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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深圳鵬達信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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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港口生活配套區首期商務寫字樓、公寓、酒店、商業街、公交首末站工程位于珠海(陽江)合作共建產業園區A3地塊內。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為49323.60m2,總建筑面積53481.63m2,計容建筑面積50626.72m2,不計容面積2854.91 m2。主要建設內容包含1棟12層(地下1層)商務寫字樓15291.44m2、2棟11層公寓18965.99m2、1棟8層酒店9078.60m2、1棟2層公交首末站589.84m2、1棟4層商業街9555.76m2及其他配套公用設施、停車場和綠化景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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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揚塵、施工機械廢氣、裝修廢氣及油煙等。通過采取施工場地灑水抑塵措施、設置施工圍擋、對容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實施防塵管理,減少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施工機械廢氣產生排放量較小,經過自然擴散稀釋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輕微;通過選用環保的裝修材料及涂料,且裝修期間排放的廢氣量較少,通過自然擴散后多周邊的影響輕微;施工營地的廚房油煙經過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影響。 2、項目施工廢水主要以SS污染為主,通過就地建設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建筑施工用水,不向外排放。 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產生量約39.6t/d,生活污水經過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工地食堂污水經隔油隔渣池處理后滿足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輕微。 3、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如在高噪聲設備周圍設置屏蔽物、運載車輛禁止在項目內鳴叭等。將施工現場的固定噪聲源相對集中,置于遠離環境敏感受納體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地形,特別是重型運載車輛的運行路線,應盡量避開噪聲敏感區,盡量減少交通堵塞和待車行駛。可使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4、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固體廢棄物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外運至指定地點,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理,因此,本項目的固體廢物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綜上所述,本項目施工期不會對環境產生較大的影響。另外,為了確保項目周圍環境敏感點不受影響,施工方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間(22∶00-次日7∶00)進行施工作業。確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和沖孔、鉆孔樁成型及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連續施工超過法定時間的,需提前向環保部門申請,領取《建筑施工噪聲許可證》,并按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施工。 5、營運期對于公寓產生的油煙在每棟樓預留獨立排煙管,居民燃用液化石油氣產生的煙氣和廚房產生的火煙、油煙經由各家各戶的油煙機收集后排入住宅樓內的獨立排煙管,引至樓頂排放,再通過大氣環境的擴散和稀釋作用,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不致造成大的影響。 項目停車場汽車進出及啟動時會產生一定量的汽車尾氣,主要污染物為CO、NOx等,發生時間具有間歇性、突發性的特點,產生的廢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小。 項目設1臺400kW發電機,位于酒店一層發電機房內。備用發電機組在工作時需燃燒柴油,產生的燃油尾氣中含有CO、HC、NOX及煙塵等污染物,為降低其環境影響,備用發電機應使用輕質柴油作為燃料,尾氣引至所在建筑頂部高空排放,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的不良影響。 6、營運期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有商業區綜合廢水及地面沖洗廢水。廢水中糞便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池處理,滿足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后經區內污水管網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引至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7、營運期對于機動車噪聲,應采取限制車速及禁鳴,尤其是車輛停放時必須熄火,以降低機動車輛對聲環境的不利影響;商業區、公建活動區禁止喧嘩、吵鬧;嚴禁音響噪聲,避免影響居民正常工作與生活;通過有效管理,項目邊界噪聲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 2類排放要求,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聲環境不會造影響。 8、項目在設置一個垃圾收集點,對生活垃圾進行臨時堆放,并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9、項目位于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金港大道與誠信三路交匯處,外環境對本項目的影響主要是周邊工企業排放的“三廢”、兩側道路交通噪聲及機動車廢氣對本項目的影響。主要周邊工企業“三廢”達標排放,對周邊道路交通加強管理,外環境對項目的影響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10、本項目主要內環境影響為公共汽車首末站噪聲、商業區進駐的商業項目及一般商業活動對本項目內環境的影響。對有污染產生的進駐項目需另作環評報批,對產生的污染進行相應的措施且保證其的正常運行,其對內環境影響較小;機動車噪聲通過合理規劃、加強綠化、合理組織后,對內環境影響較小。 |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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