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關于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區(平海公司對面)中德大樓二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213,傳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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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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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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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江高新區站港科技園站港公路東沿海高速公路雅白聯絡線以北交匯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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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湖北黃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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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陽江高新區站港科技園站港公路東沿海高速公路雅白聯絡線以北交匯處(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1.828762°,東經 111.903955°)建設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陽江明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加工生產鋼化玻璃及中空玻璃的企業,占地面積為2500m2,總建筑面積1920m2,總投資100萬元,年生產加工鋼化玻璃600噸、中空玻璃50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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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本項目為租賃廠房,廠房已建成,因此無施工期影響。 2、生產用水工序為打孔、水磨、清洗用水,產生的生產廢水主要污染物為玻璃渣及灰塵(SS)。打孔及水磨工序產生的廢水收集后與清洗廢水一同經沉淀池沉淀處理,處理后上清液循環使用,半個月排放一次,外排的生產廢水經沉淀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C級標準及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污水處理廠進水標準三者中較嚴值后排入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園市政污水管網,納入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排入漠陽江,對漠陽江水質環境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本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C級標準及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污水處理廠進水標準三者中較嚴值后排入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園市政污水管網,納入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排入漠陽江,對漠陽江水質環境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3、本項目打孔、磨邊過程采用濕法工藝,且切割工序主要產生較大顆粒的玻璃渣,因此本項目生產過程無粉塵產生,主要廢氣為中空玻璃生產過程打膠工序揮發的少量有機廢氣。打膠工序會使用膠粘劑為聚氨酯膠,在生產過程中會有少量的VOCs產生,產生量僅為0.2kg/a,呈無組織排放。項目通過加強車間通風,對車間內空氣環境影響不大,參考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本項目無組織排放的VOCs滿足標準中無組織排放監控點VOCs濃度限值(總VOCs≤2.0mg/m3) 4、本項目主要噪聲源有:鉆孔機、開介機、磨邊機等設備,產生的噪聲在70~95dB(A)的范圍內。項目擬采取合理布局廠房;對生產設備進行減振、降噪等措施;加強設備保養等有效噪聲治理措施,本項目噪聲經隔聲、減振、衰減后,項目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不會對周圍聲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5、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一般工業廢棄物、危險廢物及員工辦公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中玻璃邊角料、玻璃渣、沉淀池沉渣經分類收集后,全部交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置;危險廢物主要為膠水廢空桶,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處置;生活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做到日產日清,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以免孳生蚊蠅。 |
2018年9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