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年產1500噸細微粒度金屬粉末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關于年產1500噸細微粒度金屬粉末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關于年產1500噸細微粒度金屬粉末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科技五路福岡工業園中德大樓二樓 ,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213 ,傳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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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1500噸細微粒度金屬粉末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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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廣東廣青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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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海港二橫路1號之十一之內(研發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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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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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廣東廣青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年產1500噸細微粒度金屬粉末項目選址于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海港二橫路1號之十一之內,即位于陽江高新區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預留地,項目中心坐標為北緯21°41'33.12",東經111°50'24.24",采用熔煉+霧化工藝生產1500噸/年細微粒度金屬粉末。項目占地1440m2,建筑面積5760m2,總投資1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0萬元,占總投資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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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建筑基坑廢水、砂石料沖洗水等。施工期廢水中均含大量的懸浮物顆粒物,主要是泥沙類物質,經一定時間沉降去除懸浮物,上清液可用作施工區內的料場道路灑水抑塵、混凝土養護用水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生活設施。經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廠區沖渣系統、路面灑水及綠化,不外排。通過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建設期不會附近水環境的造成不良影響。 2、施工期主要大氣污染為施工揚塵,產生揚塵的來源:地表的開挖、回填、鉆孔產生的揚塵,土方和建筑材料的裝卸、運輸、堆砌等過程產生的揚塵,干燥有風的天氣,運輸車輛在施工場地內和裸露施工面表面行駛產生的揚塵等。施工場地及道路應實施定期灑水沖洗,從而效防止揚塵。 3、在施工過程中,多種機械同時作業,噪聲疊加,通過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例如圍墻、隔聲罩等,禁止夜間施工,可以減弱施工噪聲源強和減小影響范圍。 4、建筑垃圾由建筑單位應向當地環衛部門申報,送至指定地點進行消納處置;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統一收集,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5、營運期員工生活依托依托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現有生活設施,生活污水送入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現有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出水回用于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沖渣系統,不外排。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站出水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中直流式冷卻水用水水質標準。 6、本項目通過中頻爐熔融金屬,每臺中頻爐煙氣出口設置一臺集氣罩,煙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塵器處理,經15m高1#排氣筒排放。煙塵經布袋除塵后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之金屬熔化爐二級排放標準(煙塵≤150mg/m3)。霧化時霧化氣體經“二級旋風除塵器+袋式除塵器”除塵。除塵后粉塵達《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通過15m高的2#排氣筒排放。 7、本項目噪聲經各種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治理后,項目建成投產后,廠界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級標準。 8、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員工生活垃圾、金屬熔融渣、布袋除塵收集的顆粒物,固廢均為一般固廢。員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金屬熔融渣、布袋除塵收集的顆粒物送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冶煉。項目產生的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達到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的處理要求,不直接排入環境和在廠內及周圍堆積,對項目員工和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