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生態環境局擬對《金風陽江風電產業基地一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擬對《金風陽江風電產業基地一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聯系地址:陽江市區西平路80號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郵編: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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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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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金風陽江風電產業基地一期工程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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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廣東金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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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金港大道與海港縱二路交叉口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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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 |
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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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該項目位于廣東省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金港大道與海港縱二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坐標:111.8509° E,21.7041° N)占地面積87326.5m2,建筑面積11974.27m2,項目內建筑物包括1棟1層主廠房、1棟1層附房(倉儲)、1棟2層辦公樓、1間化學品庫等,總投資18530萬元,環保投資5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0.27%。項目生產過程主要是將機艙、葉輪、發電機等部件裝配起來,得到風電機組成品。各部件均不在本項目內生產,項目僅對其進行裝配,不涉及機加工過程。裝配過程中,工人根據需要在各部件加入少量的潤滑油、防銹油、液壓油等化學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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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項目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揚塵防治措施,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擋,灑水濕法抑塵,施工期揚塵等廢氣污染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 施工期項目產生的施工廢水將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的灑水抑塵;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C級標準以及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標準三者中較嚴值后,排入工業園區污水管網。 施工期項目擬采取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擋、低噪聲的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等措施,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相關標準限值。 施工期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需進行分類收集、分類暫存,能夠回收利用的盡量回收綜合利用,無法利用的運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理;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應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專人統一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二)營運期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C級標準以及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標準三者中較嚴值后,經城市污水管網引至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營運期項目應加強車間內通排風,確保焊接煙塵顆粒物濃度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酒精廢氣、補漆廢氣達到廣東省《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6-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VOCs濃度限值要求。 營運期員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原輔用料廢包裝容器由原供應商回收利用,部分無法回收且屬于危險廢物的原輔用料廢包裝容器和廢機油、含油廢抹布一并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 營運期項目需對噪聲源采取減震墊、隔音門窗等措施,使廠界晝夜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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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無 |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