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撥付2021年省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陽高財農〔2021〕26號】
關于撥付2021年省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陽高財農〔2021〕26號】
根據市財政局陽財農〔2021〕113號文的精神,現將2021年省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500萬元下達給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詳見附件),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貧支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請按照《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粵委發電〔2021〕60號)及《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粵財農〔2020〕106號)等文件要求,切實管好用好本次下達的省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請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安排的資金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資金,請按照政府債券管理使用有關規定,將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形成實物工作量,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請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債券資金管理,加快支出進度,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顚S貌⒃诋斈甓仁褂猛戤?,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