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決市內異地居住和工作的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報銷問題的通知
關于解決市內異地居住和工作的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報銷問題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各參保人:
根據我市現行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在縣(市、區)統籌的限制下,市內異地居住、工作的城鄉居民不能再當地享受普通門診報銷。今年4月,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面實施市級統籌,為解決這個問題創造了條件。從今年5月1日起,市內異地居住、工作的參保城鄉居民,向現居住、工作地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請,并報當地和參保地社保幾班機構備案后,可在現居住、工作地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其轄區內的定點村衛生站享受普通門診報銷。年終清算時,異地居住、工作的城鄉居民人數納入當地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總額包干人數,參保地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總額包干人數相應減少,保持全市總額包干人數(參保數)不變。
具體操作由市社保局統一經辦規程。
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6年4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