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信訪事項分類處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信訪事項分類處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現將《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信訪事項分類處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
2016年10月11日
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信訪事項分類處理工作方案
根據中央和省關于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以及省、市關于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及工作目標
根據“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和“群眾訴求法定途徑優先”的總體要求,在“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訴訪分離、分類處理”的信訪工作原則基礎上,以《廣東省國土資源領域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清單》為依據,明確我局的信訪工作職責分工,使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得到合理分流,依法處理,進一步做好我區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
二、事項分類及責任分工
(一)黨政紀律與職務行為類事項(辦公室牽頭處理)
1、檢舉自然資源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行黨、政紀律的行為。
2、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土地征收補償類事項(土地利用和測繪礦產管理股牽頭處理)
1、對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有異議。如:對被征土地地類、人均耕地面積、征地補償標準、補償安置方案等。2.對土地征收程序有異議。如:對用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程序有異議;對征地過程中公告、登記程序有異議等。3.對政府土地征收決定有異議。如:批準土地征收部門的審批權限;批準征收土地文件的真實性;對批準文件涉及征地面積和范圍等。
(三)權屬爭議類事項(地籍管理股牽頭處理)
1、國有土地所有權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爭議。2、集體土地所有權爭議。3、國有土地使用權爭議。4、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爭議。5、宅基地使用權爭議。
(四)不動產登記類事項(地籍管理股牽頭處理)
1、認為不動產登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登記錯誤、不當履職、泄漏登記資料信息等行為,損害申請人利益。2、對不動產權證登記內容有異議,如認為登記的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登記事項。3、認為屬于騙取土地登記的。
(五)礦產管理類事項(土地利用和測繪礦產管理股牽頭處理)
1、認為礦業權人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破壞,以及由于礦山地質環境破壞而造成損失。2、未按照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或者在礦山被批準關閉后未完成治理的。3、礦區范圍爭議。4、超層越界采礦。5、破壞性采礦。6、違法轉讓礦業權類等。
(六)人事勞動爭議類事項(辦公室牽頭處理)
1、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對機關、事業單位作出的考核結果、人事處分等人事處理決定不服。
2、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因除名、辭退和辭職等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
(七)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事項(政策法規股牽頭處理)
1、非法占用土地。2、破壞基本農田,3、毀壞種植條件。4、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5、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6、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7、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8、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9、違法轉讓和出租土地集體農用地。10、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11、未經依法批準,違法轉讓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12、違法勘查和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等。
(八)信息公開類事項(政策法規股牽頭,相關業務股室處理)
(九)其他事項
1、日常接待、疏導上訪群眾,信訪件的登記、轉辦、交辦,定期排查突出信訪案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有關信訪專項治理實施工作方案,信訪日常統計報表、每月信訪通報、季度分析報告,督查督辦、檢查指導,以及協助處理重大突出信訪案件(政策法規股牽頭處理)。
2、有關業務股室(單位)在調處信訪事項中發現存在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需進行行政處罰或追究行政責任的,應及時將有關違法違規事實移交執法監察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已進入立案偵查、行政監察、行政處罰程序的,由辦公室牽頭處理。
3、信訪人不聽信訪室工作人員調解、勸告,直接到局領導辦公室進行纏訪、鬧訪等影響正常辦公的,由辦公室負責通知有關業務股室(單位)派人與上訪人見面解答,政策法規股協助處理。
4、涉及上述未提及的事項,由局領導批示給相關職能股室(單位)負責牽頭處理。
5、信訪事項涉及的業務、職能存在交叉或難以區分的,由政策法規股呈局主要領導批辦。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