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發陽江市補充醫療保險第六保期(2017年度)賠付標準的通知
關于下發陽江市補充醫療保險第六保期(2017年度)賠付標準的通知
各參保人:
《關于陽江市職工、公務員、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第六保期招標方案的請示》(陽人社報〔2016〕63號)文件已經市領導同志批示,現將2017年度補充醫療保險賠付標準公布如下:
一、城鎮職工高額補充醫療保險賠付標準。
1、在一個保險年度內,被保險人住院和特殊門診就醫(不分醫院級別)發生的符合陽江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個人自付累計超過12000元(不含起付線)以上的費用,按90%的比例進行賠付。
2、賠付限額(封頂):20萬元/人·年。
二、公務員醫療補助保險賠付標準。
1、醫保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賠付:
(1)基本醫療(不含普通門診費用,下同)和高額補充共付段中個人自付部分按90%賠付;
(2)高額補充險封頂以上符合醫保政策范圍的醫療費用按90%賠付;
(3)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特殊材料項目個人自付部分按40%賠付;
(4)特定項目門診費用的月最高賠付額是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月定額的50%。
2、最高賠付限額(封頂):20萬元/人·年。
三、城鄉居民高額補充醫療保險賠付標準。
1、起賠線:統籌基金支付封頂(10萬元)以上符合政策的費用。
2、賠付比例:70%。
3、最高賠付限額(封頂):10萬元/人·年。
四、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二次補償)賠付標準。
1、起賠線:醫保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個人自付累計超過10000元(不含起付線)以上的費用。
2、賠付比例:按50%的比例進行二次賠付。
3、最高賠付額(封頂):10萬元/人·年。
咨詢電話:0662-3822277
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7年1月3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