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單位主要職責
區直單位主要職責
(一)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主要負責人:陳積納)
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貫徹落實上級及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協助區黨工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協調全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監督檢查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上級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檢查并處理區管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查處區管各單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抓好黨風黨紀政紀的宣傳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執法監察以及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二)黨政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人:黃計喜)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網絡問政、全面深化改革、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承擔日常事務協調、對外聯絡、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協調國家安全、海防、打私等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三)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主要負責人:馮 偉)
負責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群團等工作。負責承擔人力資源開發和社會保障等服務工作。負責宣傳、意識形態、新聞出版、精神文明、網信等工作。負責統戰、臺港澳、民族宗教、外事、僑務等工作。
(四)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主要負責人:司徒奕彪)
負責編制開發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重點項目建設計劃。研究分析經濟運行情況,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負責項目立項審批工作。指導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能源、價格、糧食、商務、統計工作,協調口岸通關工作。
(五)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主要負責人:譚國沖)
負責編制財政預算、決算草案及預算調整方案并組織執行。負責開發區內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財政國庫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制定融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資金,審核和監督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審核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負責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收支管理、核算及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金融工作。
(六)科技創新局(數據管理局)。(主要負責人:陳昌灣)
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制定推進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學技術管理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科技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負責推進各行業的科技進步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工作。
(七)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人:鄭文府)
負責編制重大基礎設施及公共建筑配套項目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備案)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和燃氣行業管理工作。協調供水、供電、交通、通信、避雷、抗震和人防等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綜合管理和專項整治活動。承擔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路燈、景觀照明等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及其附屬設施的相關管理工作。根據授權行使開發區內綜合行政執法職權。
(八)社會事務局(農業農村局、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局)。(主要負責人:歐茂汝)
負責政法、基層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人民武裝工作。負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游等工作。負責民政、水務、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漁業、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信訪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依法治區、普法與依法治理、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
(九)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梁一聰)
負責組織編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并牽頭組織實施,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開發區內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減災救災及執法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臺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牽頭建立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和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及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推廣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統籌應急物資和應急設備的儲備、調配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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